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文件
汽院社联字[2011]12号
关于2011-2012学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校属
各学生社团统一纳新活动通知
校属各学生社团、团支部:
新的学年已经开始,社团注册与纳新活动业已提上日程,为保障各社团注册与纳新工作的有序进行,经第九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研究,并报请校团委审核批准,决定全校社团于9月23—24号统一纳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纳新场地:
纳新活动的主场地为院文化广场,根据各社团的具体情况,报社团联审批,可在校内其他地点展开纳新;在文化广场纳新的社团场地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
二、统一纳新时间:
2011-9-23日——2011-9-24日
三、纳新所需物品:
纳新所需桌椅、帐篷、登记表、收据由社团联提供,各社团自行领取。请各社团在23日早上7:00到文化广场领取。
四、纳新有关要求:
1、各学生社团前期宣传可通过各种方法如展板(社团联已无展板提供,如有需要,请各社团自行解决)、海报、校园广播等完善自我形象、打造品牌,但是希望各社团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相互理解,不要将海报贴在其他社团的宣传资料上:由于本次纳新活动进行期间有其他同学上课,请大家务必配合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社团联合会将对各社团上交注册资料进行整理并报校团委审核,注册成功的社团,方有资格参加后期社团联合会及校属各学生社团的统一纳新活动。
3、所有社团统一时间,同一地点纳新,任何社团不得私自提前纳新。如有发现,严惩不贷。
4、参加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校属各学生社团统一纳新活动的社团在纳新活动期间必须按本协会《注册资料》内规定金额向新会员收取相应会费(不得超过RMB 30元),并开取盖有“共青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公章的统一收据,同时,要求新会员在加盖“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的《社团纳新登记表》上完成个人信息的登记,二者缺一不可。
5、《社团纳新登记表》上人数必须与统一收据上人数相同。纳新活动结束后,各学生社团必须将《社团纳新登记表》与统一收据如数返还(包括已开取收据的存根联、未开取收据的收据联及存根联),纳新过程方得社团联合会认可。对未按要求返还统一收据及《社团会员信息登记表》的社团按其行为严重程度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停改整顿、注销社团等处罚。
6、在收据开取过程中如有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请将填写错误的收据联以及退会的收据保存,不得随意丢弃,以保证收据存根联号码相连,严禁发生收据存根联断码情况,对于丢失的存根联,每丢失一张将处以最低30元最高100元的相应罚款。
纳新活动期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设立专门监督岗,负责维护、监督纳新活动现场秩序并有权利对进行违规纳新活动的社团当场阻止,对于情节严重者报学校团委或校保卫处处理。
五、总联系人:
第九届学生社团联合会团工委书记 张 超:620599(123429967580)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社团 共青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联 合 会 委 员 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纳新 通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9月21日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