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团委(2023)
工作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务公开 >> 工作通知 >> 正文
关于推选2017-2022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2023-09-19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把青春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坚定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省人社厅、团省委决定开展2017-2022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关于做好2017-2022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56号)文件精神和共青团十堰市委有关要求,现推选学校2017-2022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省人社厅、团省委联合成立“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对受表彰的个人,授予“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颁发证书。

二、评选表彰名额及指标分配

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100名。为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切实选出政治坚定、品行过硬、能力突出、实绩优异的优秀青年职工,拟按照1:1.5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十堰市可推荐名额5名(含经营管理类、技能技术类各1人)。

三、推荐类别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岗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以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党政机关青年干部职工为主,鼓励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延伸。主要分为以下六大类别:

1.科技创新类。富于创新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基础研究、理论创新、科研攻关等科技自立自强各领域取得较大成绩。

2.经营管理类。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敢于突击攻坚,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第一线,苦干实干,建功立业,为企业行业的改革发展、提质增效做出较大贡献。

3.技能技术类。具有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技能、技术、专业水平在本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在技术革新、带徒传技、专业引领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4.行政管理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依法履职,勤勉工作,克己奉公,廉洁从政,在本职岗位上成绩较为显著,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司法执法类。具备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社会治安、打击犯罪、诉讼审判等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6.社会服务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社会治理等领域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推荐条件

1.推荐人选应为16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出生)的青年职工;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4.精通本岗位业务知识,工作本领高强,勇于创新创造,在本岗位上做出重要贡献,同行中享有名气,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和设备难关做出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的;

6.具有较高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操作技术方法,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的;

7.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曾参加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并获评市级/公司级“技术能手”称号的青年职工;

8.一般不评选副厅/局级(含)以上干部和团的专职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不超过评选总数的10%。

五、工作要求

1.“青年岗位能手”作为发现、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本次推选工作由个人自主申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学校向团市委推荐。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推荐对象要向基层和一线青年职工倾斜,重点考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国之大者”“国之重者”领域的一线青年。

3.各单位于9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版(包括申报表及事迹材料)报送校团委,逾期不予补报。待校团委和团市委初审后,按推荐程序提交其他材料。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81592

邮 箱:tuanwei@huat.edu.cn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Copyright© 2023 gqt.hua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