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文件
汽院社联字[2012]03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学生社团年度评优考核工作的
通 知
校属各学生社团、团支部、联属各部:
一年来,学校各学生社团在校团委的领导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形式各样极具特色的社团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不断完善社团自身建设。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并报校团委批准,于2012年4月9日-4月20日开展2011-2012学年学生社团年度评优工作。现将评优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秘书处于4月7日通知各学生社团上交年度资料汇编,并于4月12日(12:30-13:30、18:30-20:30)在白云楼社联办公室收集整理各学生社团的年度资料汇编。补交材料的于4月19 日中午交往白云楼办公室。
2.学生社团联合会于4月9日中午12:30在1205召开社团年度评优专题会议,与会人员社联各部部长、各社团会长和团支书。
3.社团会员满意度调查工作于4月10日中午在1205举行,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获取各学生团会员(每社团3名会员)的满意度。
4.本次社团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后续的社团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五四评优。考核不合格的社团将被直接注销,取消其集体和个人评优资格。考核前十名的学生社团将有资格进入答辩环节争取“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
希望广大社团积极准备相关总结材料!
附件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1—2012学年社团评优考核实施方案
附件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1—2012学年社团评优各项具体考核标准
附件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1—2012学生社团考核项目评分表(请下载附件)
共青团湖北汽车工业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社团系统 评优 考核 通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2年4月11日下发
附件一: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1——2012学年社团评优考核
实 施 方 案
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为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社团联合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不断改进评分考核标准,制订了完善的考核方案,并成立评优筹备组展开评优工作。
为保证考核的标准一致,公正客观,本次社团评优考核专门成立5个评分组,分别由一位主席团成员带领3位部长,3位大一社联干事共同完成。评分组由大一大二大三不同院系,不同年级的同学组成,并采取分项负责制,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团工委书记张超、组织部部长汪珂、组织部部长陈晓玲、组织部部长尹梁。
负责评分项目:会员满意度调查、负责人互评、社团联评价
第二组:主席陈晓龙、外联部部长刘伟、新闻部部长袁超、文体部部长郝淑婷
负责评分项目:社团财务状况、其他大型活动、社团内部建设
第三组:常务副主席李涵坚、宣传部部长叶子俊、宣传部部长陈颖、外联部部长尉光剑
负责评分项目:支援社团联工作、常规活动、社团负责人成绩
第四组:副主席唐岚、文体部部长刘杰、新闻部部长何娟、文体部部长李高龄
负责评分项目:参与社团文化月活动、品牌活动、活动媒体宣传
第五组:秘书长张晓黎、副秘书长程可丽、副秘书长张玉乐、副秘书长李相梅、秘书处副秘书长何佳乐
负责评分项目:上交工作总结、上交工作计划、出席会议、本届会员获得荣誉
此次评优考核将对社团联合会下属的38个学生社团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评分前十名或者评分大于90的社团将有资格进入优秀社团答辩,评分小于60分的社团将被注销,取消其先进团体和个人的评优资格。
第九届学生社团联合会评优筹备组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加二: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社团考核
具体评分准则
一、社团管理方面(16分)
(一)社团注册资料(2分)考核标准:
1、注册资料未交的为0分;
2、上交注册资料,但内容不够完整,酌情给分,得0.5-1.9分;
3、按时上交注册资料并且内容完整的,得分为2分;
(二)社团纳新(2分)考核标准:
1、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
2、没有出现有损文明的现象;
3、纳新人数适量(20——220人);
注:出现违背前两项的每项扣除2分;违背第三项的扣除1分。
(三)社团内部建设(4分)考核标准:
1、部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2分;
2、分工明确合理1分;
3、社团管理制度完善1分;
(四)上交工作计划(2分)考核标准:
1、会长、团支书的工作计划均按时上交的且质量合格的,给予满分;
2、一人工作计划未交扣分1分;
3、两人均上交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给分,得0.5-1.9分;
(五)上交工作总结(2分)考核标准:
1、会长、团支书的工作计划均按时上交的且质量合格的,给予满分;
2、一人工作计划未交扣分1分;
3、两人均上交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给分,得0.5-1.9分;
(六)社团财务状况(4分)考核标准:
1、财务清晰,支出控制合理的加2分;
2、财务定期公开公示加1分;
3、财务监管机制合理的加1分。
二、参与社团联合会工作和活动方面(16分)
(七)出席会议(4分)考核标准:
1、该项分数采用扣分制,分数扣完为止;
2、一次会议一人请假一次扣0.5分;
3、一次会议一人无故缺勤扣1分。
(八)参与社团文化月活动(6分)考核标准:
1、此项采用加分制;
2、每参加一个活动加1.5分;
3、获得奖项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分、优胜奖0.5分;
注:此处活动是指社团联合会组织排球赛、展板设计大赛、海报设计大赛、十佳新闻等比赛;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九)支持社团联工作(6分)考核标准:
1、每支援一个活动(社团联或团委组织的)加1.5分;
2、协助社团联合会宣传的,每张展板、海报(按次数)加1分;
3、承办社团联合会的活动的加2分;
注:此处活动包含社团联合会组织或承办的各类晚会和校级活动;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三、社团活动开展与宣传方面(48分)
(十)常规活动开展情况(16分)考核标准:
注:常规活动是指每周或每两周定期举行的,围绕社团宗旨和性质针对会员开展的培训、教学、训练、实验等。
1、有常规活动的加5分;
2、社团每周或每两周定期举行会员培训且持续4个月以上的加9分;持续3个月的加6分;持续2个月加4分;持续时间少于2个月的为0分。
3、每次活动会员出勤率超过50%的加2分,20%—50%的加1分,不足20%的为0分;
(十一)品牌活动开展情况(12分)考核标准:
注:品牌活动是指符合社团性质,具有社团特色,会员参与参与度广,活动影响大的社团活动。品牌活动可以是社团内部开展的,也可以是与其他组织一起开展的。与其他组织开展的活动,未按审批流程开展的,不予计分。
1、社团定期开展符合社团性质的品牌活动的每次加2分;
2、活动开展影响较大、质量较高,每项加1分;
3、每次活动有策划,且策划书内容完整每个大型活动加1分;
4、活动有现场活动照片、有总结且资料详实的每次活动加1分;
(十二)其他大型活动开展情况(4分)考核标准:
注:大型活动指参与面超过本社团会员的活动。此标准只针对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的活动,对于不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的活动,不予计分。此项加分不重复以上常规活动和品牌活动且总得分不超过4分。
1、每次活动有策划,且策划书内容完整每个大型活动加1分;
2、 活动开展影响较大、质量较高,每项加1分;
3、活动有现场活动照片、有总结且资料详实的每次活动加2分;
(十三)指导老师对社团指导方面(6分)考核标准:
1、 指导老师定期开展社团培训指导、活动开展工作,每学期指导次数10次以上得满分;
2、 对于不足10次的指导,没指导一次加0.5分;
3、 此部分由社团提供相关证据,包括指导老师指导次数以及对本届社团开展情况评价的书面材料。
(十四)资料汇编(2分)考核标准:
1、资料按时上交1分;
2、资料各部分完整、直观1分;
3、以上部分有不合格的酌情扣分。
(十五)活动媒体宣传(8分)考核标准:
1、国家级媒体报道每篇4分;
2、省级媒体报道每篇3分;
3、市级以上媒体报道每篇2分;
4、校级媒体报道,通过团委发出的每篇2分,通过其他途径发出的每篇0.5分;
5、校级BBS、校团委微博、社团联合会微博报道每篇0.2分;
6、以上考核以资料汇编中的截图或照片为准。
注:总分不超过8分。
四、综合评分方面(20分)
(十六)会员满意度调查(5分)考核标准:
1、对每个社团的3名会员进行调查;
2、取3名社团会员评分相加总数的平均分;
3、社团会员未到该人评分为0。
(十七)社团负责人学习成绩(5分)考核标准:
1、会长和团支书任一人每不及格一科的扣1分,扣完为止。
2、每重修一门扣2分。
注:此处考核的是任期内的成绩。
(十八)社团负责人互评(5分)考核标准:
1、社团负责人(共计78人)评选出心目中优秀的10个学生社团;
2、社团被提名次数大于、等于50次的得分5分;
3、社团被提名次数超过30-50次(包含30次)的得分4分;
4、社团被提名次数超过10-30次(包含10次)的得分3分;
5、社团被提名次数超过10次以下的得分2分;
6、社团负责人考核时无故未到的视为弃权。
(十九)社团联合会评价(5分)考核标准:
1、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以及各部部长(共计25人)评选出心目中优秀的10个学生社团;
2、社团被提名次数大于、等于15次的得分5分;
3、社团被提名次数超过10-15次(包含10次)的得分4分;
4、社团被提名次数超过5-10次(包含5次)的得分3分;
5、社团被提名次数超过5次以下的得分2分。
五、加分项(4分):
(二十)本届会员获得荣誉(4分)考核标准:
1、本项分数采用加分制,最高分不超过4分。
2、获市级荣誉每1人加1分;
3、获省级荣誉每1人加2分;
4、获国家级荣誉每1人加4分。
注:此项为奖励分,不包含在总评分100分之内。
第九届学生社团联合会评优筹备组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