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会员单位及专家学者:
2026年度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结合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内涵建设和服务功能建设,侧重对策性、应用性研究,为教育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决策服务,为劳动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劳动教育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请严格依据《2026年度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选题指南,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的申报、研究、结题验收、成果质量、经费使用、出版交流、知识产权等负全责。
3.课题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表现良好,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应熟悉课题的政策背景与社会实践等内容,能够独立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鼓励“政产学研”多方人员组成团队申报。
3.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不能以近三年内已立项科研课题的同一名称、相近名称等再次申报。
4.申请人每年度限报一项课题,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当年度设立的其他各类课题及项目,课题组成员需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5.有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2025年度在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
四、实施程序
(一)公开申报。
1.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2026年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课题申请书》(附件2)。
3.申报者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二)形式审查。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和范围、重复申报、一题多报的项目不进入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建议。
(四)结果公示。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经公示无误后,下达项目任务,批准实施。
(五)获准立项的《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六)结题考核。课题结项需完成1篇智库报告并撰写结项报告,方可结项。其中,智库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结项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经劳动教育研究院及专家评审通过。课题实施周期为2026年2月-2026年11月,课题实施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需将课题最终成果、项目决算及其他材料报送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结题考核。
五、立项支持
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将组织集体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名单。资助经费1万元/项,项目经费预算与使用按照我校科研经费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立项后拨付50%的课题经费,剩余经费待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
六、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在2026年1月17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2026年度劳动教育学院(研究院)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ldjyyjy@culr.edu.cn,邮件标题为“申报人姓名+课题申请+课题名称”。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1.申报人应对申报、研究、结项等相关过程中填报的各类材料负责,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研究成果应为项目执行期间产生的新成果,未曾公开发表,未向其他单位报送,且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凡存在上述不当行为者,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追回项目经费。
联系人:曾珠祺
联系电话:010-88562012
邮箱:ldjyyjy@culr.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