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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十堰市第八届校园书信大赛活动的通知
2013-10-24
    
十青联发〔2012〕7号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邮政局、少工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了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设学习型湖北的意见》和《2012年“书香荆楚•文化湖北”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共青团十堰市委、十堰市教育局、十堰市邮政局、十堰市少工委决定,于2012年4月至6月联合组织开展十堰市第八届校园书信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万卷书,万里路,万民读书”为活动主题,分设“爱心阅读,快乐成长”、“小小书屋,打开山门 ”等副主题。
      二、活动形式
      1.捐一本书。组织全市青少年每人捐一本书,对偏远农村山区学校进行爱心帮扶,让偏远山区的学生接触到更多的科普读物,课外书籍、工具书类,从中汲取更多的知识。
      2.寄一封信。让捐书的学生与阅读书籍的学生通过书信分享所读的好书,抒发爱国爱校爱家乡情结、倡导健康的学习生活方式。每本书籍配一枚“联谊卡”(附联作为捐书凭证,正联随书一同寄送给山区学校),形成城乡学生的互动交流。
      3.建小小读书屋。在各县(市)区选择20所偏远农村、山区学校建设“小小读书屋”,由邮政局将所捐赠图书进行指定邮寄配送。
      三、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的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均可参加。
      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蒋  科   共青团十堰市委书记
                周思年   十堰市邮政局局长
      副主任:喻成波   共青团十堰市委副书记
                沈培军   十堰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建龙   十堰市邮政局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邮政局函件局。组委会联系人:莫超,联系电话:8800442、13971908838,地址:十堰市人民南路19号三堰邮局二楼直复营销中心。
      五、活动流程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4月28日至5月10日)
组建活动组委会和相关工作机构,进行活动启动、宣传和组织工作。市邮政局负责“小小读书屋”信封、“捐书联谊卡”等设计工作,活动载体采用统一标识。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2年5月11日至5月30日)
      1.捐赠书籍。(1)集体捐赠:各县(市、区)统一开展活动,组织好学校的书籍捐赠及活动标识贴、捐书联谊卡、书信卡、专用信封的统筹工作。发动学生捐赠科普读物、课外读物、工具书等书籍,图书需八成新以上,多捐不限。每本捐赠书籍上贴有 “小小读书屋”标识,并填写捐赠学校和捐赠人。以学校为单位对本校捐赠书籍进行统一整理汇总。(2)个人捐赠:个人捐赠通过全市各邮政营业厅购买“小小读书屋”专用活动信封,对公布的受赠学校进行书籍邮寄。
      2.书信比赛。学校按照书信比赛的要求组织第八届校园书信比赛活动。邮政局服务专班对各学校的捐赠书籍和比赛书信进行集中邮寄。
      (三)捐赠图书阶段(2012年6月上旬)
组委会于2012年6月上旬按要求将各“小小读书屋”的书籍配送到位,并选择2-3所学校参加捐赠体验活动。
      (四)书信评选和表彰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15日)。
      1.开展书信评选工作,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本次大赛分小学、中学、大中专院校三组进行设奖。每组设奖66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50名,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其中三等奖以上作品上报省组委会参加全省书信大赛评比。
      2.开展先进组织单位和优秀辅导老师评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六、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要成立组委会,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各级团委、教育局、邮政局、少工委紧密配合,共同协作,统筹安排,确保活动的组织实施到位。各县市区组委会要将活动方案及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参加活动的青少年要使用比赛专用信封与标识,组织好邮资封及标识的申请、发放、书信创作及邮寄工作。“小小读书屋”标识贴、联谊卡、书信卡、捐书专用信封的制作成本及邮寄费用为5.00元/套(由学生自愿购买)。捐赠图书由邮政局汇总后统一邮寄配送各乡村学校及邮政便民服务站。
 
      附件:十堰市第八届校园书信大赛书信评比规则
 
 
 
共青团十堰市委             十堰市教育局
十堰市邮政局                十堰市少工委
 
 

附件1:十堰市第八届校园书信大赛书信评比规则
 
      一、邮寄地址
      全市参赛书信作品分别邮寄各分赛区组委会指定的通信地址进行初评,初评后上报的参赛作品和十堰市城区各参赛学校作品统一邮寄到:十堰市第八届校园书信大赛活动组委会收。
      二、参赛规定
      本次参赛作品文体不限,必须是本人的真实作品,作品内容可以公开,以便进行评审和展览。组委会办公室对获奖作品享有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作品不再另支付稿酬。
为保证组委会能及时、准确地与获奖学生取得联系,在向组委会寄送书信作品时必须在指定位置注明参赛者所在学校(名称含市、县、镇、乡、村)、年级、班级、姓名、辅导老师等信息。
      三、竞赛规则
     (一)评比要求
      1、书写规范,字迹工整,文字通顺,不用繁体字和简化字,不用打印稿。(占20分)
      2、主题鲜明,内容真实,论述充分,富有感情,具有时代精神(占50分)
      3、立意新颖,见解独到(占20分)
      4、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条理分明,富有文采(占10分)
     (二)评委构成。
      评委由各组委会邀请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专家、教授组成。
 
共青团十堰市委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印发
注:书信作品以院(系)为单位收齐后于6月8日下午16:00前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本文共分为: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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