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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六届
2013-10-24
    

 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团委、教育局、科协、学联,各高等学校团委、科协、学生会(研究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培养的精神,积极响应"科教兴鄂"、"人才强鄂"战略,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成果,促进高校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我省在2007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作品申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4、每个学校选送参加作品总数不超过10件(独立学院单独申报),每人只限报1件作品,其中研究生的作品不超过总数的5件,研究生作品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超过1件。
  5、参赛者均应填写《申报书》(一式六份),各参赛高校须填写作品申报清单,并于2007月4月29日向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作品,逾期不报,视为弃权。申报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申报书》样本、填写要求及相关文件下载请登http://www.tzb.hzau.edu.cn网站。
三、步骤与进程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7年4月初~4月上旬)
  1、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学联于2007年4月份下达《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及其它有关文件。
  2、各高校于2007年4月20日前成立参赛协调小组。并将本校负责作品竞赛的老师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大赛组委会。
  3、各高校要确定本校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作充分的宣传发动工作,并积极组织作品申报工作。
(二) 校级竞赛和组织申报阶段(2007年4月中旬至4月下旬)
  1、各校参赛协调小组2007年4月中旬前举行校级竞赛,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并择优申报省级竞赛。
  2、各高校须于2007年4月29日前,向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赛作品。
(三)全省评审阶段(2007年5月-6月)
  1、5月初成立评审委员会并组成资格评判委员会,对申报作品及其作者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
  2、举行开幕式,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终审,对参赛作品作者进行问辩。
  3、举行闭幕式、公布获奖结果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杯、证书。
  4、我省获参加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资格的作品须于2007年6月中旬前修改完毕,并送达团委省委学校部。全国发起高校直送作品应于2007年6月中旬前报送全国组委会。
四、奖励办法
  1、作品奖励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以60%进入终审决赛,并按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3%、8%、24%、65%,设特、一、二、三等奖等四个奖励等级,科技发明制作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以上比例设奖。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
  2、团体奖励
  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高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特等奖每件10分,一等奖每件7分,二等奖每件4分,三等奖每件2分,入围终审决赛每件2分;根据各学校得分情况,授予得分第一的高校"挑战杯",同时授予若干高校"优胜杯"。
五、组织机构
  1、本届竞赛活动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学联共同主办,华中农业大学承办。
  2、本届竞赛活动设立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处理质疑投诉。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日常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华中农业大学团委。联系电话:87282012,传真:87282012,邮编:430070,联系人:范金凤)。
  3、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由我省文、理、工、农、医各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市州团委、科协和学联组织要站在深入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高度,充分重视此项活动,各高校要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保证本届竞赛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市州、各高校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挑战杯"竞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各参赛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物质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有条件的高校可依托多种载体,对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使学生的科技成果与市场紧密结合。
3、建章立制,大力宣传
  各高校要针对"挑战杯"竞赛从组织发动、项目资助、指导帮助、表彰奖励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更好地激励扶持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建立活动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各高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团学组织的宣传工具、宣传阵地、校内媒体搞好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形成声势,使其在社会上和高校中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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