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湖北省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校属各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为做好作品的遴选申报工作,经校团委与科技处、教务处研究,决定联合举办校内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我校在2013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作品申报
(一)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共分为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参赛对象限本科生、专科生,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3.科技发明制作类
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4.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二)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三)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注: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五)参赛者均应填写《申报书》,《申报书》请在附件下载。
三、步骤与进程
(一)组织发动阶段(11月下旬)
1、下发《关于参加湖北省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及其它有关文件;
2、各院系在学生中作充分的宣传发动工作,并积极组织作品申报工作。
(二)院(系)级竞赛和组织申报阶段(3月)
各院(系)进行初级评选,并将遴选出的作品(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及汇总表于2013年3月15日前向校团委报送,参加学校第四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立项的项目优先考虑。各院(系)报送作品数额见下表:
院(系)报送作品数额一览表
院(系) | 份数 | 院(系) | 份数 |
机械系 | 不少于5份 | 经济管理学院 | 不少于5份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不少于7份 | 人文社科系 | 不少于2份 |
材工系 | 不少于5份 | 外语系 | 不少于2份 |
汽车系 | 不少于5份 | 理学部 | 不少于2份 |
(三)校级评审及报送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中旬)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复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奖金,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参加湖北省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四、表彰奖励
对代表学校参加湖北省“挑战杯”比赛的优秀作品,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挑战杯竞赛奖励等级为国家级A类、省级A类;在湖北省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作品,将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本奖励办法从2013年开始执行。
(一)对学生的奖励
1、参与竞赛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和课外学分,创新学分的认定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2、对在竞赛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学士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获奖学生学校将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奖励分为二部分。
(1)教务奖励部分。
获奖级别 | 奖励标准(元/队) |
1-2人/队 | 3-6人/队 | 7人以上/队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000 | 2000 | 2200 |
二等奖 | 800 | 1500 | 1700 |
三等奖 | 500 | 1000 | 1200 |
省级 | 一等奖 | 300 | 500 | 700 |
二等奖 | 200 | 300 | 500 |
三等奖 | 150 | 200 | 400 |
(2)配套奖励部分。
校团委将联合科技处根据获奖团队成绩给予一定的配套奖励。
(二)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1、对指导教师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给予教学工作量补贴。
2、对在竞赛中获得显著成绩的指导教师,学校将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对获奖指导教师学校将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教务奖励部分。
获奖级别 | 奖励标准(元/队) |
1-2人/队 | 3-6人/队 | 7人以上/队 |
国家级 | 一等奖 | 5000 | 10000 | 12000 |
二等奖 | 2500 | 5000 | 6000 |
三等奖 | 2000 | 3000 | 4000 |
省级 | 一等奖 | 1000 | 2000 | 2500 |
二等奖 | 800 | 1500 | 2000 |
三等奖 | 600 | 1200 | 1500 |
(2)校团委配套奖励部分。此奖励只针对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颁发。
获奖 级别 | 省级 | 国家级 |
一等/金奖 | 三等/铜奖 | 二等/银奖 | 一等/金奖 |
奖金/元 | 1000 | 3000 | 4000 | 5000 |
4.凡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学校均按就高的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对院(系)的奖励。凡对有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院(系)按以下标准奖励。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奖励。
获奖 级别 | 省级 | 国家级 |
一等/金奖 | 三等/铜奖 | 二等/银奖 | 一等/金奖 |
奖金/元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系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要按照竞赛章程、组织实施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把竞赛当作今年上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2、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各院系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挑战杯”竞赛,吸引优秀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提高竞赛的质量与水平。各院系应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物质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
3、建章立制,宣传品牌。各院系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把“挑战杯”竞赛成果的转化和对学生的激励制度化;可以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附件:湖北省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挑战杯 课外学术作品竞赛 通知
共青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2年12月2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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