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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第四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5-10-27

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并报请校党委、湖北省学联批准同意,决定召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第四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动员号召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和全国学联二十精神,进一步明确我校学生会组织今后一年的工作任务,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学生为学校建成国内一流应用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团市委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第三十九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并产生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第四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委员会成员;

4.选举并产生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第四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修订并宣读学生会章程。

、召开时间和地点

间:202511313:30

点:产教四楼报告厅

四、学代会主席团的组成

学代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学院学生分会主席组成。

五、主席团候选人的报名及产生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由各学院团委推荐或个人自荐,将个人材料交至主席团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被确立为候选人参加竞选。

六、代表的名额分配

本次大会拟定代表人、具体代表人数根据各学院人数比例分配,拟定汽车智能制造学院39人,人工智能学院18人,机器人与自动化学院21人,汽车材料学院22人,汽车工程学院40人,汽车商学院40人,数字经济学院18人,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13人,外语外贸学院21人,光电工程学院、新能源学院25人,智能网联汽车学院40人,设计学院15人,志愿者联合会10人,社团联合会9人,团委学工委8人,校学生会10人,总计349人。

七、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条件

各班级在民主推选的基础上产生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要求普教全日制本科在读,代表品德优良,学习刻苦,有较强责任心,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代表产生办法

各班级根据分派的名额和代表条件,在征求全体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的初步名单。经学校第四十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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